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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教育部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通知(一)
    来源:教育部 更新时间:2008-10-16

      按照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,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。现就我部考试录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

      二、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

      1.公共科目笔试。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。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。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公告。

     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。

      2.部分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。报考法语、俄语、阿拉伯语、西班牙语、日语等5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。

      初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,均为客观题,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。考试时间120分钟,满分100分。考试范围以《外交部(或其他部委)非通用语考试大纲》为准。

      非通用语专业笔试时间为2008年11月29日下午14:00-16:00,考试地点设在北京。

      报考法语等5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,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,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、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,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。

      三、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人选的确定

      非通用语职位按(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+申论成绩)×50%+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成绩合成总成绩(以下简称合成总成绩),并按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以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5: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人选。

      其他职位将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,按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以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5: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人选。

      四、专业考试内容

      所有职位均组织专业考试,考试科目将根据不同职位要求具体确定,内容主要涉及公文写作、外语口语和笔试、计算机水平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。

      五、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

     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,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为:非通用语职位按合成总成绩占50%,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占50%计;其他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%,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占50%计。

      我部2009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将陆续在我部网站公布,敬请关注。

      欢迎踊跃报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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